四川省未婚先孕的罚款条例是什么?
匿名用户 2014-09-29 12:40
满意回答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二条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抽哑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否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 1、双方因不符合结婚的法定年灿朗寸龄,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社会抚养费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 2、计征基数应为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 ◆看看你征收决定是哪一年作出,查一查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自己测算一下是否正常。 ◆如果对征收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人口普查的时候怎么不趁机把户口上了呢,各地处罚标准不一样,要根据当地的人均收入标准定得,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