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陕西安康平利二胎准生证怎么办理

匿名用户    2013-10-19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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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安康人口网,安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网站 > 场景式服务 > 二孩生育证办理 > 办事指南 二胎生育证审批程序 1、凡符合《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愿意生育第二孩的夫妇,写出书面申请,由村(居)委会或者单位上报女方户籍地所在镇(办)计生办审定后,符合条件者发给《生育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者按要求填写《生育证申请表》,交村(居)委会或单位审核、盖章,签署意见后送镇(办)计生办。同时还需要出具以下材料: ①结婚证(属再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情况证明; ③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④免冠近照各2张; ⑤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审查与原件无异后,将原件退还申请人。 3、镇(办)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研究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县区人口计生局审批。 4、县区人口计生局自接到镇(办)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生育条件的,要求所在村(居)委会或者单位予以公示,若无不同意见由村(居)委会或者单位给县区人口计生局回函,县区人口计生局予以发放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发给生育证,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5、待二胎指标批准后,方可怀孕。若生育后,婴儿去向不明或怀孕后擅自终止妊娠的,收回二胎生育证,不再安排生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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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昊苍_F2U6    2013-11-02 23:44

【1】请不要改变我的书写格式!【2】申请生育子女的夫妻,;;;;;;;;;;;;;;; ;; 应当在妊娠前;;;;;;;;;;;;;;;; ;到西安平利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 或者街道办事处生育办,办理生育证。;;;;;;;;;;;;;;;; ;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 ; 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三)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四)具有本省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五)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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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绿夏_7T2t    2013-10-27 17:10

陕西省二胎生育证审批程序 l、凡符合《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愿意生育第二孩的夫妇,写出书面申请,由村(居)委会或者单位上报女方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审定后,符合条件者发给《生育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者按要求填写《生育证申请表》,交村(居)委会或单位审核、盖章,签署意见后...送乡(镇、街道)计生办。同时还需要出具以下材料: ①结婚证 (属再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情况证明; ③符合生育 第二个孩子的其他证明材料; ④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⑤免冠近照各2张。复印件经审查与原件无异后,将原件退还申请人。 3、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研究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县(区)人口计生局审批。 4、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自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生育条件 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不发给生育证,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独生子女病残儿申请生育二胎需要依法鉴定的,自收到鉴定结果之日 起,计算审核时间。 5、待二胎指标批准后,方可怀孕。若生育后,婴儿去向不明或怀孕后擅自终止妊娠的,收回二胎生育证,不再安排生育计划。 6、县计生局审批作出决定后,应当予以公开,允许公民查阅。 二胎生育证申办材料 1、结婚证(属再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情况证明; 3、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其它证明材料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应先通过规定程序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符合条件后再申报。 2)患不孕(育)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应提供第一个孩子的收养证明;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应提供本人独生子女证及所在单位、村委会(社区)的证明并由乡级调查确认; 4)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应提供本人残疾鉴定证明及本人残疾证、荣誉证书等; 5)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应提供解除婚姻关系的有关证明(离婚证及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初婚证明、丧偶证明及未生育证明等; 6)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应提供一方丧偶的死亡证明、所在乡镇(街办)计生部门出据的生育二孩证明、二孩准生证以及另一方未生育证明; 7)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应提供双 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有关证明(离婚证及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丧偶证明及生育证明等,并且先通过规定程序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符合条件后再申报; 8)男到独女户或者双女户家结婚落户的应提供男方的户籍迁移证(或者户口本)及女方的独生子女证明或者双女户证明; 9)夫妻一方属非遗传性残疾,失去正常劳动能力的应提供本人残疾鉴定证明及本人残疾证; 以上材料必须以所在乡镇政府(单位)双联涵的形式上报,主管领导签注意见即可。 4、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5、免冠近照各2张。 复印件经审查与原件无异后,将原件退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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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翠荷_phsa    2013-10-19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