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前期费用是否属于开办费?

恳请指教:房地产公司2007年8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07年10月购入一块土地.但并未进行开发建设(土地暂时闲置).那么这几个月发生的有关工资,办公及其其他费用的支出.请问是否记入开办费,还是记入管理费用.记入管理费用可否税前扣除呢.我是记入管理费用了.而且今年5月份还填了房地产所得税自查报告.上面都是完工,未完工项目的列支.我感觉自己好像列入管理费用不对了.请指教.已经记入管理费用的.帐务如何调整.所得税这块又要怎么办了呢?
匿名用户    2013-09-10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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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回答不具体.房地产公司第一笔销售实现前发生的广告费、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等,内资房地产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前发生的,计入开办费,之后做在当年眠敢损益费用外资房地产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日期,是其首次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之日,但如其首次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的呈残峡日期是在营业执照签发日之前,则以其营业执坐坐照签发之日为准。因此,生产经营日期之前发生的作为开办费,之后发生的作为当年损益费用。

匿名用户   2013-09-12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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