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外孕是否属于医保

我于2008年十月份,在某人民医院检查带环受孕,B超后说是宫外孕(在宫角处)。医院开出住院证明,并告知我带环受孕且是宫外孕属于医保范畴内,可以报销80%。 手术的第二天保险公司的两位同志也到医院病房做了调查,同时拿我的医保卡及身份证进行确认。确认后说确实是她本人后就走了。但是很奇怪的是第三天准备出院前,医生告诉我说因为我没有开刀医保不给报销。 请问: 1、此种情况是否属于医保范畴? 2、我是否能查到上次住院期间保险公司有否有履行过保险? 3、医院如果知道此种情况不属医保范畴,并且要求入住本院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非常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匿名用户    2009-04-10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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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住院报销—— 医保住院报销?自费除开,乙类费用先自付10%后,超过门槛费的部分,就可以“报销”了。 不是你垫付现金以后凭票据报销,而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时,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点训,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统筹支付部分。 你办理住院时,没有出示医保卡。 1~~~是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剑报但是糕急实可能不能享受医保。 2~~~“履行保险”?不懂!“上次”哪次?商业保险的,得凭出院小结、票据等办理报销的。 3~~~不属于!就医选择是个人行为,宫外孕肯定得要求住院的,不然随时引起大出血,很危险的。即使不是医保范围,医生还是会让你住院的。要求你住院,你用不用医保卡住院,是你的自由。

藩笑雯_08G0   2009-04-10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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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生育保险吗?应该从生育保险中报啊。

野俊弼    2009-04-10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