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单位不续签合同可以赔偿?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幼儿园教师,2009年怀孕,在怀孕期间我的合同期满后,单位以当学期考核不到位为理由解聘我(口头)。现在我刚过哺乳期,已经一年了,请问我可以要求幼儿园赔偿吗?还有就是单位如果找理由说是我自己不去,我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0-07-2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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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单位应以告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婚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三,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悼苦金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悟锦诗_tOGC   2010-07-23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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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没这种问题。怀孕期内是不允许解除合同的。不管是什么企业。但是你拖了一年时间,可能已经过了申请仲裁的时效了。你还是打12333问一下,是不是过了有效期。

匿名用户    2010-07-23 17:28

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匿名用户    2010-07-23 15:48

可以, 你的合同是在怀孕期间到期的,合同到期日延续到哺乳期结束后,你的合同实际到期是哺乳期结束为止

匿名用户    2010-07-23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