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孕了交辞职书也交了怀孕证明没有到期就走了能拿到工资吗,还有可以回去办理离职手续吗

匿名用户    2013-01-29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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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法通解答: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同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以,工资可以照常领取,但如果在你没有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由此造成单位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经济损失单位可从你的工资中扣除。 2、至于你提到的离职手续,在没有办理的情况下,当然可以回单位办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咨询易法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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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1-29 16:36

离职手续可以办,这个是正当理由。 工资有点困难,需要你跟公司的领导好好谈谈。 虽然你是孕妇,公司不能在你怀孕期间开除你,但是你主动提出的辞职,是不在政策保护范围的。 也就是说,你递交了辞职报告,但是在约定辞职日期前你就离职了,这属于无故旷工。一般的公司旷工三天以上就算自动离职,当月的工资是不发的。 ...不过如果你的领导能通融,帮你到人资和财务说几句话,或者直接带你办手续,工资还是拿得回来的。 想办法跟领导好好沟通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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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用户275724794    2013-01-29 15:03

可以 人社局有针对怀孕的明确规定

匿名用户    2013-01-29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