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直生活在重庆就忘了办准生证,但是回四川老家生的宝宝,这样会罚款吗?会罚多少?
匿名用户 2013-10-2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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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胎的生育服务证只是登记注册,这个证只是生殖保健服务用的,说白了就是以后孕环检用的. 第二胎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准生证,这个证才是需要审批的. 达到法定结婚锈剪年龄,生育前领取结婚证就可以不用罚款. 法规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苦脂吊条例 第二十条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凭证享受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发给生育服务证,做好生殖保健服务。 第四十二条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司躬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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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胎的生育服务证可以在生了之后三个月内补办。不要钱的。
按正常程序的话,这没有准生证是需要罚款的。但是你这种是特殊情况了,回当地把情况说明,再走走关系,没什么大问题的,只要是第一胎,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