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吃过避孕药伤了身体,分手后精神受到打击治疗过 是否可以追究男方责任?

我本身体质就较弱,恋爱期间因为几次服用避孕药对身体造成了伤害。分手后,由于精神打击过大去医院就诊。在此期间男朋友及其父母在知情的情况下,不闻不问,也未曾探望。那么就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我能否追究其责任?而且他提出分手的理由围绕着家庭背景差异以及出国,但是这两个问题在谈恋爱之前他并未坦白,是在恋爱期间我才知道的。那么,在他知道真实的现实情况下,与我发生关系,现又分手。这是否属于欺骗,可以追究责任?如果法律层面不行的话,是否可以通过媒体在道德层面进行追究?
匿名用户    2010-09-26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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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问律师吧,应该还自己一个公道

匿名用户   2010-09-2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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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这个社会是很现实的~!想开点~~!世界上不是只有一个男人的~!

匿名用户    2010-09-26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