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是安徽合肥城镇集体户口,弟媳是六安农村户口,他们已经领取结婚证,现在弟媳怀孕近三月

要办理第一胎准生证,想在弟媳户口所在地领取,但是当地计生办不同意,说必须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合肥办理,可是我弟弟是集体户呀,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并且现在办理需要罚款吗?望高人指点,非常感谢!
匿名用户    2015-03-1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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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准生证需要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和户口本,你弟媳和弟弟结婚以后,她的户口就应该转到你弟弟的户口本上,也就是男方所在的户口地,这一点不在乎男方是集体户口或在单独户口。然后再持双方的户口本和结婚照去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即可。六安市计生部门这样做符合现行的安徽省计生条例,现在办理不需要罚款,第一胎属于政策内生...育.....持结婚照转户口,然后直接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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衷奇水_7kOH    2015-03-17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