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在苏州,老婆户口在宁夏,未婚先孕,而且我当时还未到法定婚龄,上个月领了结婚证,孩子怎么落户?

小孩儿在广州花都出生的,当时因为没有结婚证,也就没有办理准生证,不过孩子出生时医院开具了出生证明。现在孩子快10个月了,请问关于孩子的户口要如何办理呢?我家里询问了街道居委会的计生办,她们说没到法定婚龄就结婚并且生育,算了一堆,最后告诉我们要罚款30来万,扯淡……哪儿都没有这么干的吧?我们现在具备的证件就是:结婚证,出生证明,双方户口本。请问我这种情况要如何解决呢?急着给孩子上户口是因为可能明年她们母女一起来澳洲,我常年在那边。各位能否出个主意?谢谢了
匿名用户    2011-07-0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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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看你的户口的,是看你们两个人的户口的,你老婆的户口在哪儿的?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申请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的,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生育证明材料。 我觉得吧,你可以让你老婆在她那边开个孩子的出生证明,估计户口就好落户了。那个什么罚款,纯属放P啊。源怪常 不过似乎要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个的交法在下面: 第三十四条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基数,城区按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统计部门法定的统计数据为征收基数,县(含县级市)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法定的统计数据为征收基数。当事人实际收入毯过高于当地上一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应当结合当事人违法生育的情节和实际收入水平确定征收基数,按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计征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作书面征收决定书,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代收代缴。代征手续费由自治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自治区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的缴纳地点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指定征收点收到款项后,应当于当日解缴国库。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征收决定机关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作出征收决定的机关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们征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周年,第一次缴纳应当不低于应征收社会抚养费总数的40%。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末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2‰的滞纳金。 不过我觉得,你还是让你老婆在老家开个生育证明,这样可能会好办很多。老家找人的话也不麻烦,呵呵。有准生证明的话,我们那边直接去上户口,不管什么情况。我也不知道苏州这边怎么弄的,哎,现在的那些帮我们做事的,都TMD操蛋的,自己小心点的好,别被忽悠了。希望能帮到你~~

匿名用户   2011-07-0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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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出生地落户

匿名用户    2011-07-02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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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07-02 15:23

去母亲户口所在地办理罚款 然后可以上户 装穷 估计3万以内可以搞定

匿名用户    2011-07-02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