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一电子厂助理,主要工作是去仓库领料,体力消耗很大,现在已是3个月的孕妇,公司却要解雇她,是否合法?
匿名用户 2007-07-16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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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怀队脂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貌炼径 你老婆是否试用期?不论与否,只要用人单位嫌弃孕妇你就有权利去告!!你可提挤坊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裁决撤销单位的错误决定,恢复劳动合同关系。此外,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或安排其他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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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雇怀孕妇女... 找劳动仲裁收拾他
不合法的`而且不但不能被解雇,还应该被调往比较轻松的岗位~~如果真的要被解雇,去告他,理直气壮的要求赔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