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我怀孕期间以不适合原职位为由要调职位,我不服从就辞职

我在陶瓷厂做包装、化工仓仓管,面试时说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转正的时候公司因人事变动换了新的领导,我的转正申请新领导也批准同意了。有一次收货的时候因为自己怀孕不舒服,就不想走进车间收,直接在门口收,被老总看到了。过了两天新领导就找我谈话说觉得我不适合做仓管这份工作,要调我进车间工作,由原来的仓管调职到原料车间的放粉工,工资底薪价格低了,而且放粉工的工作环境灰尘非常大,我因为怀孕的原因不同意,他们就说不同意就自己辞职。因为转正之后没人叫签合同,我也问过两次,他们说先不签先,现在咨询劳动局能不能以他们间接辞退我为由要求赔偿,他们说我没签合同没办法备案,要我自己和厂里协商好,厂里的意思就是不愿调职就辞职,他们不辞退我,我要怎么才能让他们赔偿我?证据补充:有一份《员工转正审批表》、他们写的《员工调动申请表》
匿名用户    2014-06-03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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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不签劳动合同 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孕妇怀孕期间不能从事繁重的工作,否则违法,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包晴虹_F3c1    2014-06-03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