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昌昌北的,我的宝宝是2009年10月5日生的,属于第二胎,由于当初没办理准生证?现在想补办上户口怎么
匿名用户 2010-08-2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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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如果你夫妻双方有有一方是非农户籍,就不能生育第二胎,不能办理准生证的。生育第二胎的属于计划外生育。如果双方都是农业户籍,第一个小孩是女孩,才能生育第二胎。准生证应该在怀孕之前办理,不能生下来貌最再补办的。如果要上户口,要提供计生肆兔部门的征收社会抚养挤务耻费(通常说的超生罚款)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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