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女儿4岁了,我还怀孕四个月了 我老公有了外遇要和我离婚,财产孩子会怎末分?法院会判离婚吗?

匿名用户    2012-09-16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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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同意离婚。渐掏夕法院是不会判的。因为你怀孕了,孩子生下来后,在哺乳期也不会判离。但是你要是把孩子打掉,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你是不是超敲狗生了,可以生2个吗?如果可以生2个悼稼,只要你不同意,法院不会判离。

匿名用户   2012-09-1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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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起诉离婚,正常情况下法院不会判离。《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向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不在此限。 2.如果离婚: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有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有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第三十九条,离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依法予以保护。 3.如果女方起诉离婚,还可以申请损害赔偿,按你所说得有充分证据证明男方有外遇行为才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双方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应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一起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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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冷玉_9RMH    2012-09-16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