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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办理流程: (一)服务范围 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4条、第15条规定的再生...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办理流程: (一)服务范围 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4条、第15条规定的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