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时丈夫提出离婚,我能要离婚经济补偿吗?
匿名用户 2013-11-11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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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解答:您好,对于您的遭遇我表示同情。首先,需要您自己调整好心态,然后我会帮您做一简单的分析,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所以,怀孕时,丈夫提出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也就是说,怀孕期间,除非你同意离婚,或你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才有可能离婚。因此,您不必担心非得离婚不可。不泳吉过,如果您想要离婚的,能不能得到离婚经济补偿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根据法律规定,提出离婚经济补偿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离婚经济补偿只能针对夫妻约印印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且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情况。婚后财产无约定的,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视实际情况分割,不存在谁补偿谁的问题。 2、 必须夫妻一方付出比另一方更多,双方基本相等的,不能请求离婚经济补偿。 3、 离婚经济补偿必须在离婚时提出,离婚前、离婚后提出的,无法得到法宰沙则院的支持。因此,您是无权提出离婚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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