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是2008年9月27号开的结婚证,10月16号进我们公司的她如果在进公司前怀孕和之后怀孕分别该如何处理?
匿名用户 2008-11-2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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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试用期吗? 怎么一个月就次告叨请产假, 几个月了啊, 产假是有期限的, 一般是三个月, 如果兔用她已经到最后几个月, 肚子应挡密该很明显了啊, 怎么没人看得出呢? 不过估计她在你们这里工资也不会很高, 如果是1000元/月, 3个月也就3000元, 没什么大不了的, 还能给公司带来好名声, 亏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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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办法把她弄走吧,比如不给他好脸色看,为难她!看她走不走,不然也要负责任了,最起码也得有假放假,有基本薪资就要发这样子。
你关心的是产假、婚假的工资问题,这个和结婚证没有关系。 目前的劳动法规只规定不能因违反规定、不适合工作等理由解聘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但是没规定一定要发全额工资,具体薪酬由双方约定处理。也就是说,一个完善的薪酬体系很重要的,如果在这方面早有规定,就按规定标准发工资。 既然不想要人,辞退,按规定付...
冤枉不冤枉我们另算,将心比心我们也不提,只说你们和她签订了合同。 在合同保障下,孕妇不能开除、孕妇享有产假,这些都是法律规定的。不过孕妇并不是拿全额工资的,只有基本工资。特别是如果假期特别多,已经没有正常上班的情况下,就是给出基本工资。 一年期过去后,不续签合同可以。但是这一年,除非她自己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