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事业单位生育第二胎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假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有多少天),要不要从事夜班工作

本单位有一女同事2010年6月份生育第一胎是女性,享受国家法定假期,11月份又怀上第二胎,因为她老公是城镇户口,这第二胎应该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她第一胎已经享受法定假期,请问她现在第二胎的产假到底是多少天?她生育第二胎多少天之内可以不从事夜班工作? 请给详细的解答,谢谢!
匿名用户    2010-11-17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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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纪律处分。 产假还是有的,不然要逼死人患洞脚了,但是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能享受。 告诉你朋友,6月才生过,这么快就怀上,其实不好抓恨的,她身体还没完全恢复,第二胎的健康等铜愿状况会受影响。

过婉淑_gl0T   2010-11-18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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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子女或者重婚生育、有配偶与他人生育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他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妊娠、分娩、产褥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得享受托幼补助和困难补助.

匿名用户    2010-11-21 01:22

赶紧做了吧 容易丢工作,而且他老公也要手处罚的

荆友容_JuqD    2010-11-18 09:02

参照公务员法,直接开除。

修庄丽    2010-11-17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