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离婚已怀孕 财产分割

结婚不到一年(有结婚证),女方(已经怀孕)要求离婚··· 孩子该怎么办?还有就是彩礼怎么办?现金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09-11-03 11:33    

满意回答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命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细蔑串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以上条款是《婚姻法》中关于财产确定的规定,结合你说的情况分析,如果房产是在结婚之前购买的,应当认为是一方婚前的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应当算在夫妻在共同财产中。离婚时应当归男方所有,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该房产的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至于房产是谁找人分的,在法律上并不能作为确定所有权的依据。至于房内的其他物品,也应当按照婚姻法对财产的规定来确定,对于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如果没有约定所有的,离婚时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对于属于法律规定的夫妻的共同的财产的,离婚时可以达成约定,不能达成约定的由法院判决。 我国《婚姻法》并没有关于结婚时的彩礼的规定,应当认为男方给女方的彩礼是一种民事的赠与行为,赠与行为发生或即有法律效力,应当归女方所有。关于离婚起诉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都可以自愿的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在离婚诉讼中的法律定耗件位是平等的,并不存在对哪一方有利的说法 法律没有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不准离婚,只要孩子确实是男方的亲生子女不管是婚内还是婚外,男方都有义务承担抚养费。 不过,两个人弄到这个地步,再生孩子,对孩子恐怕也是一种折磨。

匿名用户   2009-11-03 11:42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这算合法的婚姻.....人都娶了和过日子没区别了 孩子都有了采礼还要?要么不要小孩 离了.要么小孩生下真有什么说不明白的法院 判

匿名用户    2009-11-03 12:23

不到一年就要求离婚。。。。我在想我还要不要结婚呢?。。纠结。。。。

匿名用户    2009-11-03 11:49

彩礼和现金都是一种赠与。不能要回的阿 除非给了又不跟你结婚。。。 女方怀孕、哺乳期间是不可以离婚的。孩子?生了当然要付赡养费了。还用说啊。 不过坚持要离得的话必然有一定的理由,先解决问题先啦~ 离婚,即便是在找一个,难道就能保证彼此就从此幸福快乐生活了??

宰父涵容_2XOD    2009-11-03 11:40

1、女方怀孕期间,法院不会判离婚。 2、为了孩子你们不应该离婚。 3、彩礼和现金都是身外之物,先把人的事处理好了,钱的事自然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遇和暖_lOQ1    2009-11-03 11:39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