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7号买了生育险,怀孕后,预产期是2013年6月8号,万一孩子提前生,生孩子的费用能报吗

匿名用户    2013-04-27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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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放心吧,你可以参考下2012年北京市《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2012年1月1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但在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保险还确...定了补支待遇原则。《通知》指出,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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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曼寒_ezyu    2013-04-27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