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怀孕生产到正式上班期间共休息14个月,其中包括2个月放射假,5个半月晚婚和产假,其中还请过流产保胎

院长批了一个月,后来保胎时直接向审计检查科请假,科负责人说没事,忘了向院长请。现在院考核我不合格。影响工资调升,请问我该怎么办?有没有什么法律文件能保护我啊?谢谢各位指点!急急急!
匿名用户    2011-03-10 13:12    

满意回答

这个就需要你在这14个月中的相关证明和有关人员斯阶的证明。建议岩毫立咨询相关查悟的律师,应该有75%成功

匿名用户   2011-03-10 17:54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