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破产程序中的土地拍卖处置发生问题,如何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案件简况: 1,集体企业W厂法院宣布进入破产程序。 2,有土地17亩价值当时价值700万¥。 厂清算组委托拍卖公司拍卖中实行了一对一卖给了Y,以400万¥成交。Y目前只交200W¥,土地证尚未办理。 3,由于土地的低值处理,破产工厂的工人安置费用产生过低问题。 全体工人欲对土地施以重新控制,并按工厂所在地国家规定价格,700万¥出卖以安置工人,目的在于解决工人的实际生活出路。 我想请教:告谁?谁来告?以什么形式告?
匿名用户    2007-05-11 19:23    

满意回答

y

匿名用户   2007-05-11 19:53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首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估值永远不能代表真实的情况,在拍卖过程中产生偏差是难免的.但是集体企业土地在估值与实值差距有三百万,即代表其中一定有猫腻.要嘛就是集体企业的领导在原先贷款等行为上的估值和相关估评单位有暗箱操作,夸大土地价值..要不就是法院执行法官与拍卖行还有Y公司有暗箱操作. 现在要起诉的话...,难度比较大,首先,对于起诉对象,是以集体企业,法院,拍卖行,Y?似乎都不大适合.首先,集体企业已破产,对外已经不是一个完整的法人实体.其次,起诉法院,于法无据,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法院有暗箱操作,就算有,你们也拿不到.拍卖行亦是如此,Y是受益者,同时也可能是暗箱操作者..工人想起诉是相当困难的.. 建议走纪委,人大,媒体这一路,看哪一方面通了,就可能会顺着路走了! 难度较大,建议将相关资料搜集齐全,到当地律师所进行咨询..看能否给你一点帮助..最后,祝你们好运!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07-05-15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