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在幼儿园要去上侧所的时候跟端汤进门的老师撞到一起去了,我女儿今年4周岁,造成了二度轻的汤伤

我女儿在幼儿园要去上侧所的时候跟端汤进门的老师撞到一起去了,我女儿今年4周岁,造成了二度轻的汤伤。部位全部在脖子的右侧和后部,最严重的地方有身体的8%的面积。医药费用是幼儿园出的。我本来想出院以后去做伤式鉴定,可是鉴定部门的人说可能够不成级别。现在我想找幼儿园方锁陪。可是幼儿园方坚持要等到三个月恢复期后在定。因为我知道,三个月后伤疤程度也应该跟现在的差不多,所以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做了。
匿名用户    2014-01-08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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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

匿名用户    2014-01-08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