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是2003年结婚的,她是结了扎并带一对三岁双胞胎女儿,前夫一直没出过一分抚养费,婚后感情很好…
匿名用户 2011-11-18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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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清原由,真的不行就离了吧,男人也怕拖太久,光阴不等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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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吧。不离是没用的,人都走了。 她与前夫有共同的孩子,还是牵挂前夫的,在你面前只是装的表象。 就作为一段美好的回忆或一段经历吧。不要再追问为什么,过去就让她过去, 如果她有错,就让她受到良心的谴责吧。
希望你再遇到个好女孩!~
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