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统一调底薪,因为我是孕妇,即将请产假,公司就这样的理由不给加底薪,是合法的吗?

2013.3.1日起,公司通告,员工底薪从1370增长到1550. 四月底发工资时发现,我却没有加底薪,老板的理由是,还有一个月即将请产假,所有不给加工资,并不是工作上有什么做的不好,我一听觉得委屈,就感觉他在欺负人,六天半小时,工资就两千整,我一直没找他谈,想着上班就为报保险,后来经过谈判后补给我200块, 我想请问一下,在公司通告情况下,底薪增长到1550,那么我是不是应该享受这样的福利,产假三个月他仍然只给1370的工资,合理吗? 现在公司通告我有备份,想请问一下,我应该怎样合法的保护孕妇的权利。谢谢、 有好心人可以发信息:18601428426
匿名用户    2013-05-02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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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属于公司内部制度,明显带有一定的歧视裕匪勒孕妇的意思。但使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都不能对其产生法律后果。 因此,个人建议,北卫放宽心情,孩子第一。能休假就休假。你产假期间应该有生育津贴征常的。休完产假再说。 祝你们母子平安,快乐。

藤晓灵_eOSf   2013-05-02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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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匿名用户    2013-05-03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