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幼儿园被烫伤,校长不管,走法律程序的话要怎么走呢,急急急
匿名用户 2012-05-13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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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好受伤的相关证据,具体包括,是在学校被烫伤的证人等(当然如学校不否认就可以)、医药费情况、大人的误工费、交通费等; 2、书写起诉状; 3、身份证复印件。 准备好这些东西,直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去学校提起民事诉讼,法定代表人是校长,父母是监护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校方若无证据理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