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经人介绍一个香港老男人,他跟他我协议好离婚后要娶我,因为他老婆植物人离不了婚,可是我又怀孕了

我去年经人介绍一个香港老男人,他跟他我协议好离婚后要娶我,因为他老婆植物人离不了婚,可是我又怀孕了,我该怎么办,我不想做小三,可要求他赔偿费吗?他不赔可以告他吗
匿名用户    2015-04-0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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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香港法例规定,于1993年6月19日或以后去世人士的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自1995年起,继亲关系没有继承权...,因此已婚人士的非婚生子女(包括婚前或婚后与现任配偶以外人士所生的子女)并无生父或生母之配偶的遗产继承权。至于生父或生母的遗产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男女双方在子女出生时,未具「有效婚姻」关系,子女即属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双方一同提出要求,可把父亲的姓名包括在登记纪录(例如出生证明书)内,不需提出任何出生者与其父亲之血缘关系的证明,亦不需要提交结婚证明。若后来男女双方取得「有效婚姻」关系,即确立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可根据《父母与子女条例》向该子女双亲的另一方要求给予非婚生子女的赡养费,但必须证明对方是非婚生子女的亲生父亲或母亲。另外,如非婚生子女被视为一个家庭的子女,可依上述《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向生父或生母要求赡养费。 (但是有个前提,孩子生下来,需要做亲子鉴定父子关系,不然男人不承认也没有办法) 这样的情况,看看能不能协商解决先。不行也要等到孩子生下来才可以去法院起诉啊。孩子没出世前,无法确定是否是父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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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5-04-08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