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孕和劳动法的咨询

我是2008年领的结婚证,2009年3月怀孕,5月举办的婚礼。在我怀孕后,我的单位领导就以“先在家休息一段时间,办完婚礼再上班”为借口让我在家休息。我的岗位是不会因为怀孕影响工作的,所以后来我多次要求回去上班,但是单位都不同意。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给我最低生活保障,甚至连让我婚假当月以及赶我回家那个月的共2个月工资都没有开给我,反过来还通知我让我缴纳社保的自负部分。我想请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相关的维护权益是什么?以及我需要掌握什么样的资料才能应对生完孩子之后的劳动纠纷?
匿名用户    2009-10-08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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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首先要证明单位领导认可你的说法,因为,如果你申请劳动仲裁,是要讲证据的,如果单位说你自怀孕后无故旷工兔碗卫,源恨你就被动了。可以是录音。 还有就是你要求上班,是你去了单位还是电话,去了单位要是有证指勒据就好点

匿名用户   2009-10-09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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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当然适用,你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匿名用户    2009-10-08 15:34

去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比较好

匿名用户    2009-10-08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