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和小三在一起同居两年多,属于重婚罪,他要离婚,听孩子说那个女人怀孕了?我没有证据报案可以吗?会
132*****003_vsLI 2015-11-25 00:50
推荐回答
可以报警处理,并且可以在离婚时对财产进行不平均分割。 新婚姻法第三章、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布抽泳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惑射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当丈夫将上述所列的收入赠予给第三方,即未征得妻子的同意,还伤害妻子的利益,因此,妻子有权通过法院追惑金索属于合法婚姻共有财产,包括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