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男方不同意结婚,如何保护女方权利?

我一个妹妹未婚先孕,已经怀孕四个月了,男方开始同意结婚,但最近男方母亲强烈反对双方结婚,并要求女方做人工流产,男方因害怕单位知道影响自己工作等原因,和他母亲提出由男方表弟先跟女方结婚,领取生育证后再离婚,三方可以订立协议,请问女方如果同意人工流产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赔偿损失(女方已快27岁,第一次怀孕,以前4年都没有怀过孕,怕造成终生不孕的后果),且男方一直强调家里没钱,是否可以要求法律判一次性赔偿?如果订立协议(和另一方结婚),什么情况下是否有法律效力?如何保证女方权利;如果女方生下孩子,男方根据北京的标准,每月应付多少孩子的抚养费?
匿名用户    2010-09-18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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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订立协议,此协议无效!如果流纺竞产,可以细禁称要求男方赔偿医药费等命丛损失!对这种不负责任的,还是离开为好,建议别生下孩子,否则会影响一生!

暴惜蕊_4QcH   2010-09-18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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