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用人部门,公司孕妇提前3月回老家待产,请病假,有当地医院开具的假条,但与产检医院不一致

假条诊断内容为浮肿、脐带绕颈等,因明知道其就是回老家生产,并非真病,是否可以不予病假,而是事假,或者要求出具产检医院病假证明及病例档案。
匿名用户    2020-08-26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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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人生能有几次当孕妇的机会呢?呵呵,何必计较那么多呢?站在她的角度为她想想,你的善意会得到回报的。

蛮诗文_kwMK    2020-09-24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