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份上的生育险,补缴一月份的了,1月份生的孩子,这种情况可以报销吗?如报销不了,单位应付吗?

2012年1月生育保险规定所有用人单位都要给你职工上生育险,当时我们单位没有接到通知,不知此事。2月份上的,补缴了一月份的,有一个员工1月分生的孩子,因补缴报销不了,这是单位的责任吗? 总结: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报销? 报销不了单位负责吗?
匿名用户    2012-03-26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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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有这个规定的话,那单位就应该自己掏钱了。呵呵,究刺抓关于这点,国耗清家是有明确规定的。由于稼荒单位原因造成员工不能报销生育保险的,单位应补员工生产所需的费用。

薛密如_welz   2012-04-01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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