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不适未向公司请假,公司直接以旷工将我辞退

怀孕期间不适未向公司请假,公司直接以旷工将我辞退,整整休息了12天,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吗
匿名用户    2016-02-28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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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应该请假,不请假消失是你有错在先; 你不请假消失,给公司理倘葛由开除你; 你属于旷工被开除,没有赔偿; 你现在唯基安一能做的是,找当地的劳动保障侨则厉部门投诉。

羊学智   2016-02-28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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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1、员工在未请假的情况下未来公司上班是属于旷工行为。如果身体不适,那么员工需要提供就医的证明,否则还是可以按照旷工处理。 2、处于孕期员工,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下,单位同样是有权利辞退该员工的。 3、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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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曼_LEWQ    2016-03-05 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