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被辞退,没有保险,可以要求什么补偿?

我2008年5月进入石家庄一家公司上班,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并没有给员工一份,也没有给缴纳任何社会保险。 2009年11月我发现自己怀孕,请病假时已经向公司出示了医院的门诊记录和孕检证明。2010年1月6号公司突然通知我第二天办离职,理由是公司要撤销部门,我要求公司给我开一份辞退证明,公司表示可以开我自动辞职证明,但不给开辞退证明,因此我也没有在离职表上签字。 在交涉过程中,公司声称就算我去告他们也不怕,因为我没有在离职表上签字,公司说当初根本就没有辞退我,而是要我考虑一下,还可以说我无故旷工。 现在我想去劳动监察大队或者仲裁委员会去投诉,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半的时间,不知道像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什么经济补偿呢?如果我要求公司补交我的保险,应该是多少呢? 麻烦大家帮帮我,谢谢!
匿名用户    2010-01-29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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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这倒霉公司 拿着你的工作证明去劳动监察举报吧 首先员工三期内就不允抓岩卜许被辞退 而且,辞退要有补偿的,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还需要提前三十天告诉你,否则侨香还患府是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匿名用户   2010-01-29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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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莱灵安_I8S3    2010-01-29 15:05

不知道你的合同是签的多久,合同期内是不能斥退的,除非是你自愿离开,

匿名用户    2010-01-29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