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县城一家银行上班,单位给我们买的是长沙市的社保 去年我怀孕,7月份开始休产假,8月初在县中医院

我在县城一家银行上班,单位给我们买的是长沙市的社保。去年我怀孕,7月份开始休产假,8月初在县中医院生下宝宝,产假放了四个月。11月开始,我回银行上班。今年春节以后,我开始准备材料,去社保报销生育津贴。可长沙市社保局以我不在他们的定点医院(后来我才知晓县中医院不是定点医院)生育为由拒绝兑付。去社保报销的有住院费用和我休产假四个月期间的基本工资两个部分。因为不在定点医院,我可以不报销住院费用。请问我四个月的基本工资长沙市社保局有理由拒绝支付吗?
匿名用户    2014-03-16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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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规定,法律没有这种要求

仵红英_orLl    2014-03-16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