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幼儿园学校老师不小心在中午拿汤时候烫到学生,请问这个责任是有谁承担,是学校还是老师

这个幼儿园是私人办理的,老师是应聘在那里上班,学校也有保姆,过程是这样的,中午老师端汤出来,小孩跑动撞倒老师,致使老师失手把汤打倒学生脸部和脖子,现在学校没有主动处理这事,叫老师自己现在垫钱医治,据我了解,学校没有帮孩子办理什么人身保险,并且每天都要学校老师帮忙端菜端汤,情况就是这样,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是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匿名用户    2007-11-0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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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学校承担 学生在学校里面所出的任菠朗何意外都应该由校方怪遮承担 但是学校有没告毯急有和那老师签订某种协议就说不清了

匿名用户   2007-11-06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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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学校承担 . 老师是学校应聘的,责任应该在学校.学生在学校里面所出的任何意外都应该由校方承担

匿名用户    2007-11-07 20:48

老师是学校应聘的,责任应该在学校,如果学校给孩子入了意外伤害保险,那保险公司应该赔一部分.

匿名用户    2007-11-06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