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两人当时都未成年,在双方父母强压下结婚,没有登记结婚也无结婚证,现在想离婚,女方赖着不肯

匿名用户    2010-12-05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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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批评你,你不爱她就不要发生性关系,且怀孕,既然有了小家庭吊以,最抓你应该保护好她们,人要有良心。从法律上来讲,你可以与她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会受理此案的。通常情况下,也就是说感情没有破裂的情况下,顿虏清法官会调解你们继存婚姻,并补办结婚手续。如真是破裂,法官会判决解除同居关系,你们的小孩不到10周岁时,通常随母亲生活,你出抚养费。当然,如果她没有能力抚养,小孩随你。两种你自己选择一种,我主张你选择前种。

匿名用户   2010-12-05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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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们虽然没有结婚证,但在法律上还有一种合法婚姻,叫做事实婚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在法律上你们算合法夫妻,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可以申诉离婚,具体咨询下律师吧!

匿名用户    2010-12-05 11:41

走法律途径比较合适,不过既然结婚了,还有孩子,对于离婚这件事希望您能慎重考虑。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匿名用户    2010-12-16 11:07

这个容易呀 分居几年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了

匿名用户    2010-12-14 22:21

对上面这位朋友的回答,我不敢苟同。1994年2月1日生效的我国《婚姻管理登记条例》(2003又做了进一步修改)第二章第四条明确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登记;进而在第四章规定未经登记而同居者,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从此以立法的形式为我国现实生活中的事实婚姻画上了句号(在此以前这种情况是以...事实婚姻论)。也就是说从1994年2月1日以后,未经登记而同居的一律不受《婚姻法》保护,国家不承认其为合法婚姻关系,双方要做的只是依照《民法通则》解除同居关系,而丝毫不涉及到婚姻关系。当然本例中双方当事人都可自由结婚,不存在重婚问题,也可补办登记,使同居关系转变为婚姻关系。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即双方在分割同居财产时得给胎儿预留份额,若一方抚养,另一方要依法给付抚养费,直至18岁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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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12-12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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