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都五个月了 怎么老是不给我签合同哇关键是工资也是按试用期发的各位大侠有木有好的方法和建议哇
匿名用户 2014-07-26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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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多长,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如果符合,你愿告殖就老老实实干着,没什么可说的,如果不符合,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兔减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躬辨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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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想不想在那儿做了?如果你想在那儿做就要求老板马上签合同,并给你补交各种社会保险,如果你不想做了就直接提出辞职,并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试用期后的工资按转正后的双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