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老板降低工资,增加工作时间,是否合理?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老板同意我继续上班,但是合同没有续签,他提出2点要求,1、工资降低,按最低标准发放(我们这边好像是950)。2、工作时间由以前的一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变为一周工作6天,一天7.5小时,周六6.5小时,这样总共是一周44小时,不违反劳动法。(老板还别出心裁的中午给了2小时休息,实际上班时间比原来提前了半小时,下班时间比原来推后了半小时,因为在大城市,中午2小时回家根本来不及,他这种做法就是间接的把休息时间也耗进去了,真可谓机关算尽啊)因为总公司没有业务,没有收入,老板几本上每周都出差去分公司赚钱,总公司只有我跟会计2人。以前的劳动合同写明了工作时间是一天8小时,一周休息2天,而工资我可以提供以前发工资的工资表复印件(合同为了交社保,填的是1369,实际工资比这个高) 请问,老板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那是违反了第几条。我应该如何应对?万分感谢!
匿名用户    2009-06-11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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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老板唯一违反劳动法的就是 降低你的工资。至于其他的做法,你们老板肯定是研究卜了过劳动法的,从而钻了法律的空子。 老板都是自私的,虽然劳动法明确规定最葛某对孕妇的保护,但是毕竟公司运行是需要赚钱的,你现在只是怀孕,还能工作,到时候3个月产假,公司不可能等你3个月不运转吧。除非是一些可有可无的岗位,否则没有任何一家公司会因为一个职工的产假而将某个职位空缺3个月。 你们老板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你感觉不爽,从而让你自己自动辞职。某些地方老板的确违反的劳动法,不过他顿然宁可承担一部分违约责任,也不愿意留一个孕妇在公司的。 是去是留你自己抉择吧

匿名用户   2009-06-1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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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胡律师: 老板唯一不合法的就是没与你续签合同。 你现在能做的就是: 1、超过1个月他不给你续签劳动合同,你就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对降低工资薪水到最低标准发放,你可以拒绝,如果公司一意孤行,你要求离职要求其赔偿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一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至于工作时间这块属于钻劳动法空子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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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梓萱_zmW8    2009-06-11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