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3月入职,现单位部门取消,要2015年1月与我取消劳动合同但我现在怀孕了,预产期是

我于2014年3月入职,现单位部门取消,要2015年1月与我取消劳动合同。但我现在怀孕了,预产期是2015年4月2日。这种情况下单位应如何补偿我?代通知金还能否给我?平常我除了工资,还有补贴,这部分补贴是否赔偿?另外如果解除合同,无单位交保险,我生育津贴到时候不能报销,我能否要求生育津贴的补偿。
xianguoxiatian    2014-12-24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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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匿名用户   2014-12-25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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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到期?没有到期的话,要求继续履行,直至哺乳结束,不适宜解除合同

匿名用户    2014-12-25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