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和老板娘有提过怀孕了,然后说在做满一个月我辞职,现在还是在这一个月期间…后来我还想再公

继续做,但是老板娘说我不适合,我该办,我还有什么保障吗?我不怎么懂,我该怎么做..
匿名用户    2015-04-12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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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你陈述的事实,你手上收集有什么证据资料呢?

匿名用户   2015-04-12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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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1、依据现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在劳动者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原因解除合同。 2、倘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3、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4、产假期间,工资照常计发。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公司如果违法不发产假工资或解除与你的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工资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果写了辞职信又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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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5-04-12 11:44

你已经提前一个月跟老板娘说了,从劳动合同法上来说,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是正当的!如果老板娘不放你走,你尽管走,如果不发你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自然有人会去找你老板娘要工资,再不行就上法庭!

廖涵润_tTOX    2015-04-12 11:38

公司不能在妇女孕期随便开除,你可以咨询下劳动保障部门

匿名用户    2015-04-12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