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2005年相恋,2010年结婚,2011年离婚,离婚的时候孩子已经3个月了,我的妊娠反应很大,脾气不好!
匿名用户 2011-11-0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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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相恋5年,说明彼此之间了狗瓣解并相爱而结婚,因为你与婆婆不和,而离婚是不明智的,你和你老公也都斯肿会后悔!建议:你和你老公找个机会俩人好好聊聊,因为你们还是相爱的,有感情基础,只是在处理婆媳之间的关系把握的不好,建议你对婆婆要好一些,要把婆婆匪毫怨当做自己母亲一样看待,你和婆婆之间的矛盾就会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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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说明这个男的根本就不爱你, 不然你有和宝宝他还这样。
孩子又没有错 这样的男人你还是慎重的考虑下吧 复婚对你们来说是不是会幸福 如果你想要孩子就把孩子生下来 孩子也是他的 他应该给你们抚养费的 然后找个疼你的人嫁了 你丈夫这样 我觉得不值得你再回去了 回去也不见得会幸福
怀孕其间跟哺乳期是不可以离婚的,我想你老公应该知道这一点的,他既然能做到跟你离婚,只能说明白,他真的想结束这段感情,不想再对你有任何责任。离婚后你始终再争取机会,只能说明你很爱他,面对一个已经不再爱你,不在意自己骨肉的男人,你对他还有留恋吗?我想这个男人要是真的爱你,他不会不理你的,不会不管孩子的,...
看来你已经离婚了,法律规定如果那时候你不想离是不能离婚的,在哺乳期内如果妻子不同意离婚是可以不离的。看来你还很爱他,如果你不想就这样算了你还是有机会的,因为有孩子在你们就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不管你们是否想联系。如果你只是和他母亲关系不好,你们离婚不生活在一起,经常因孩子联系或许会有时间、空间修补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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