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成都宫外孕社保报销问题

已婚,工作五年,单位上五险,未办理准生证,第一胎; 2013年1月成都三甲医院查出宫外妊娠,随后进行腹腔镜输卵管切除手术,检查住院手术共花费1W2左右; 医院告知宫外孕需自行至社保局报销; 至社保局报销被告知无准生证不予报销! 请教各位关于宫外孕报销的几个问题: 1、宫外孕手术到底属于生育险还是医疗险报销范围? 2、宫外孕报销比例多少? 3、准生证和宫外孕报销关系?(准生证规定是查出妊娠3个月内办理,因为刚结婚且是第一胎,妊娠一个月被查出属于宫外孕,已经来不及办理准生证,为什么社保不予报销?) 4、请问有哪些关于宫外孕报销的法律依据?(必要时将起诉社保机构) 请各位帮帮我,万分感谢!!!
匿名用户    2015-06-02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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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1、属于生育范围,自行到社保局报销。 2、和你参保的缴费基数有关,如果是单位最低基数缴费,正常生育估计在5000,如果是个人缴费 正常生育估计在9000左右,个人生育交费的基数比单位的高。 3、准生证是报销生育险的前置条件,其中还有其它条件,另外你的准生证的办理日期还要早于做手续的日期才能报销。 4...、法律依据参考社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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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听芹_fHcl    2015-06-02 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