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因意外而死,未留遗嘱,有一父一母 其妻尚有孕在身,其妻腹中之子是否享有死者遗产的继承权?

或者说其妻能否因为孩子多得遗产?
匿名用户    2013-06-2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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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司法实践中,胎儿的份额一般由其母亲代为管理。但是绝涉宰沃不能说母亲可以多得遗产,因为母亲对胎儿的那部分财产只是代为管理,并不享有所有权。 另外,一些法暖阶院会考虑到实际情况,给胎儿多分一些,不会严格的将财产平均分配。 以上仅代表本律师的个人观点,对因本回答采取的任何行为,本律师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躬耗限于法律责任。

匿名用户   2013-06-21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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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有继承权,法律规定 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妻子不能因为孩子多得遗产。如果小孩死亡,则它的份额归妻子继承

匿名用户    2013-06-21 11:03

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含遗腹子),他们是平等的继承权的,遗腹子的份额暂时保留,由“母亲”代管。但是“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是指出生后不能独立自主呼吸,且最终死亡。

寇子平_v5rp    2013-06-21 09:16

您好,当然可以,首先,继承法中规定,妻子是第一继承人,接下来是孩子,再下来才是父母,因此,即使不考虑孩子的问题,妻子也应该是多的的,况且孩子马上要出生,面对未来孩子的抚养教育,都需要钱,因此孩子也无可厚非的具有继承权。但是怎么讲呢,建议楼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比如说,公婆没任何收入来源,而你还有不错...的收入情况,此情况下多给公婆点,也没啥不好,毕竟算是一家人,尽量商量着办,个人意见,仅供参考。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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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6-21 09:11

不会,第一遗产继承人是他的父母,妻子第二,孩子第三。只有当父母转交第二、第三继承人或者不在人世后,才可得到。妻子不可能因孩子多得遗产,但孩子所继承的遗产在他(或她)未成年以前将由他(她)的监护人保管,成年后监护人应全数转交给他(她),否则他(她)可以告其监护人非法所得他人财产。

匿名用户    2013-06-21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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