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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炎的主要临床表现为蛋白尿、显微镜血尿、水肿、高血压,在病程晚期,由于肾功能不全出现氮质血症。 妊娠期妇女为满足胎儿 生长发育 所需的营养,随着循环血量的增加,肾血流量及肾小球滤过率也明显增加。因此,妊娠加重了肾脏负担。一般认为,妊娠会加重慢性肾炎患者的病情。 慢性肾炎对胎儿的影响与肾脏损害程度及是否并发妊高症有关。仅有蛋白尿,没有高血压,肾功能也正常的轻症患者,妊娠经过一般较好,发生妊高症较少,胎儿窘迫率及新生儿死亡率低,90%以上孕妇可获活婴。若患者有蛋白尿及高血压,血压在20/13.3千帕(15 0/100毫米汞索孟筝柱)以上,妊娠期发生妊高崭铜症的机会显著增加,可达70%。由于全身血管痉挛,胎盘血管痉挛、梗劳药死、胎儿血供不足,可致胎儿宫内生长迟缓、 窒息 、死胎,围产期死亡率达45%。已有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的患者不应妊娠,如妊娠母儿预后均差,孕妇可因肾功能衰竭死亡,胎儿则不足28周即发生死胎或因孕母病情而早产娩出死亡。 仅有蛋白尿或者蛋白尿及血压小于20/13.3千帕(150/100毫米汞柱)、肾功能正常的患者妊娠,必须转至高危门诊就诊, 孕期 加强营养,注意休息,用中酉医结合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胎儿发育,防治妊高症。如病情恶化,胎儿有存活可能,应及时终止妊娠,以防胎死宫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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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严重肾病的女性,应慎重考虑 怀孕 。不是所有的慢性肾炎患者都不能怀孕,在征得医生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 受孕 ,但要符合下列条件: 病情稳定在两年以上,两年来无血尿、蛋白尿每天在0.5g以下。 肾功能正常。 没有高血压,且没有并发尿路感染;最好能经过肾穿刺检查,证实所得的肾炎病理类型比较轻,如微小病...
建议你还是再到医院检查吧,看下这个慢性 肾炎 对小宝贝 有没有影响呀。还有现在孕期又不好用药,你就要多注意看能不能食疗
您好,肾炎患者能否怀孕要根据以下情况来决定! 一、慢性肾炎伴有血压增高的妇女,不宜怀孕。怀孕后约有75%的患者并发重度妊娠高血综合征,早产及死胎发生率极高。当肾炎孕妇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时,引起先兆子痫和子痫,此时血压上升很高并伴有头痛、眼花、恶心、 呕吐 ,甚至抽搐等。子痫对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威胁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