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前妻离婚时,我们有一套共同房产!首付的!离婚协议里写的说等孩子满十八岁把房

子过户给宝宝!而且所有贷款都由我来承担!过户给宝宝后我们都没有居住权!在民政局盖的章!有法律效应吗?现在房产证还没拿!我也没有多少钱!就这么一套首付的房子!如果我现在再婚等拿房产证时加上我现在老婆的名字!有用吗?
187*****522_HIdH    2014-11-2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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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这个房子你想加现在妻子的名字恐怕不行,即使那个协议无效,但是也是你们之间的财产,怎么可以随便加个人稀释她的份额,她不会同意的

匿名用户    2014-11-21 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