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分无奈,急于求助:抚养权变更、未成年小孩房产是否相应处理、离婚协议中对抚养费的约定,是否相应变更
匿名用户 2010-08-30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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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处理此问题时欠缺详细思考,并且在协议离婚后未形成完全的离婚,与女方还藕断丝连,这是很不正确的做法。 小孩现已10岁,其已经有一定的认知能力,他的选择会作尺眠为法官判决的考虑因素之一,如果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则男方需向女方支付抚养费,玻助院当初协议中约定属于女方的房产份额,女方有权拿回。签订协议时女方隐瞒存款,男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口说无凭他人是很难采信的。变更抚养权后,小孩归女方抚养,女方是小孩的监护人,小孩名下的财产份额是属于小孩的财产,女方是可以代为监管的。 纠正男方几点错误的做法: 一、离婚后,如发现女方教唆、错误引导小孩,应当立即阻止,并向法院毫禁申请中止女方的探视权。 二、应当更多的和小孩沟通,正确引导小孩认知,让小孩明白父母离婚是为什么。 三、离婚是一个家庭的事情,应当寻求法律帮助,既然决定了要分开,就应该把事情说清楚,拖泥带水只会让大家更辛苦。 四、打骂只会让小孩对男方更加反感,应该多与其沟通。 本人对男方深感同情,事已至此,要想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已经很困难。 以上是本人的一些见解,如有不当,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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