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怀孕,公司11月中旬提出解聘,已经签了补偿协议,但是还没彻底办离职,应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5-11-16 20:24
满意回答
你好惠筛细,欺剩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是没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违法的,即使已经给了补偿也是安缠不合法的。 所以,你应该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员说明情况,积极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望采纳,谢谢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你好惠筛细,欺剩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是没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违法的,即使已经给了补偿也是安缠不合法的。 所以,你应该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员说明情况,积极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