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未离婚共同还有2个儿子,大儿子15岁跟着奶奶,婆婆没钱都是打电话老公才寄一点生活费 小儿子

岁从小都是外婆带大直到现在。在老公眼里跟本都没小儿子的存在,就别提拿生活费和扶养费了。我和老公都不在同一个城市打工,几年前老公跟别的女人与夫妻名誉共同生活了三年多时间。还生育了一个女儿,去年过年带回过老家,小孩都2岁多了。而且还把我大儿子带到那女人老家去住了一些日子。我是今年过年见到到大儿子,他爸跟那女人之间的事他才告诉我,看到了那女人跟小孩的照片。女的比老公年纪小20岁,他们俩是在按摩院认识的。发生这样的事我怎样去告他们,还有这些年小孩的生活扶养能要求他补偿吗?想起出现这样的事,我死的念头都有,他们给我生活精神带来的份害,我可以要求精神陪偿吗?
匿名用户    2015-03-14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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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此事,首先要从自身找原因,为什么老公和别的女人同居三年,还有小孩子了,你都不知道?可见你这个老婆也做的不称职哈; 既然都到这个份上,堡战惠那么,你可以要求离婚,但孩子之前的抚唤厘养费用预计可以承担一部分,毕竟儿子外婆没有抚养的义务。 你个人的精神伤害赔偿,这个就看你个抗竞人是怎么想了,这种婚姻,离了可能更是一种解脱,不是么?

匿名用户   2015-03-14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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