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怀孕期间被公司裁员,公司该如何补偿?
匿名用户 2009-10-19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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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工会反映你的情况,还可以区劳动仲裁部门投诉,请求仲裁,之后拿着仲裁判决书到法院起诉,公司要陪你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菜挎均工资富乡过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化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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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一条(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放心,裁不了你的。 真要裁的话,要把你现在到养完小孩到哺乳期结束的工资,还有你养小孩的部分医药费(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全部支付了才行。
怀孕期间补偿不能和正常员工一样计算,建议你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厂方可能会要你签一些文件,你可一定不能瞎签,最好先去劳动部门咨询。
在这是没办法解决的,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问问,申请仲裁。